编者按
第18期《调研报告》和第19期《调研报告》是姊妹篇。金沙河面业集团组建并运营了多年的金沙河农业生产合作社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合作社的典型。这种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通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跨行政区划规模化运营的“金沙河模式”的成功已经是没有争议的了。目前不少人认为,此类合作社只在平原适宜机械化种植的区域可行,那些不适宜机械化种植的区域则不可行。这两期《调研报告》反映的是几年来金沙河面业集团所作的新的探索。一个是佛照山荒山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处于山区;一个是红薯岭农业合作社,处于原工矿区形成的塌陷地块。其运营的时间均不长,但其效果已经可以说明“金沙河模式”的适用范围并不局限于平原地区。虽然目前尚不能断言“金沙河模式”适用于全国,但是,两份调研报告提供的案例说明,无论何种土地、气候、交通、区位条件的农村,只要坚持家庭承包制,运用先进的农业生产力,种植适宜当地条件的作物品种,通过一二三产融合,实行跨行政区划的规模化经营,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多社会财富,并使农民和所有经营主体合理分享。这就是这两份《调研报告》的价值所在。
金沙河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红薯岭合作社位于河北省沙河市十里亭镇。该镇属于半丘陵地貌,因长年开采煤铁矿引起土地的地裂变形,大片耕地变为高低不平的塌陷区。塌陷区农户纷纷弃耕外出务工,承包土地大量闲置撂荒。2018年,在沙河市政府力邀之下,金沙河面业集团在沙河市成立“河北红薯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红薯岭公司)。同年,由该公司发起注册成立“沙河市金沙河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称红薯岭合作社),规划建成集红薯种植、储存、加工为一体的产业基地,延伸粉条、红薯、油菜、杂粮等系列产品加工,形成绿色健康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此为基础,带动周边10万亩红薯种植,拉动沙河西部丘陵地区的农业发展。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1.已流转土地的基本情况
红薯岭合作社自2018年9月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底共流转土地2909.245亩。基本耕地为1178.015亩,塌陷地为1731.23亩。流转土地来源包括大油村、东葛泉、西葛泉、水涧、小油村、曹章村、王岗共7个村的村民承包地2525.762亩。另外,还包括间接承接的村民承包地383.483亩,这是飞龙农牧、牡丹园、开行农场三个合作社因无力经营转包的。共涉及农户1280户,全部是地租农户,尚没有股权农户。
红薯岭合作社已完成流转土地统计(单位:亩)
名称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合计 |
户 | 亩 | 户 | 亩 | 户 | 亩 | 户 | 亩 |
大油村 | 102 | 98.59 | 220 | 384.87 | 14 | 9.98 | 336 | 493.44 |
东葛泉 | 88 | 186.2 | 78 | 191.37 | 41 | 90.34 | 207 | 467.91 |
西葛泉 | \ | \ | 90 | 248.19 | 5 | 12.23 | 95 | 260.42 |
水涧 | 10 | 14.96 | \ | \ | 54 | 118.919 | 64 | 133.879 |
小油村 | 185 | 493.643 | 106 | 186.28 | 14 | 31.64 | 305 | 711.563 |
曹章村 | \ | \ | \ | \ | 121 | 392.35 | 121 | 392.35 |
王岗 | \ | \ | \ | \ | 1 | 66.2 | 1 | 66.2 |
飞龙农牧 | \ | \ | \ | \ | 37 | 70.39 | 37 | 70.39 |
牡丹园 | \ | \ | \ | \ | 33 | 59.72 | 33 | 59.72 |
开行农场 | \ | \ | \ | \ | 81 | 253.373 | 81 | 253.373 |
合计 | 385 | 793.393 | 494 | 1010.71 | 401 | 1105.142 | 1280 | 2909.245 |
2.合作社目前正在接手流转汇泉生态农业种植园的土地。该种植园有土地550亩,部分土地属东葛泉村委会所有。此前种植园与东葛泉村委会和村民签订的土地租金为每年每亩100元,主要经营生态休闲度假项目,建有住房26套(这26套住房已被红薯岭公司买下),有果园采摘和小型动物园。该合同尚有10年存续期,但因经营不善,汇泉生态农业种植园现计划将此前流转的土地全部转租给红薯岭合作社,由合作社一次性付清10年租金。因汇泉生态园与东葛泉村委会及村民之间尚有遗留问题未解决,目前红薯岭合作社还未与汇泉种植园签订转包合同。
3.土地流转合同
红薯岭合作社现已制定完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分为通用版本和西葛泉村版本。西葛泉村单独制定一份合同版本,原因是村委为便于管理将土地出租期满时间统一为2029年1月1日,即该村村民不论哪年与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截止时间均为合同已约定好的日期。由于目前上没有股权农户,因此只有固定地租一种土地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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