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期《关注信息》所刊登的是胡耀邦同志在1969年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前夕给毛泽东同志写的一封信,我们节录了其中有关农业问题的内容。
信中,耀邦同志将毛泽东同志曾经提出过的“不是社共队的产,而是队共社的产”引申到“不是国家共公社、地区的产,而是公社、地区共国家的产”;并认为这种观点是“实实在在的全民所有的理想境界”,在当时那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谓是“思想上一个极大的解放”;反映出耀邦同志坚持真理、勇于探索的高尚品德。
关于“谁共谁的产”的问题,我们已经编发了三期《关注信息》,今后还会陆续编发有关材料,供大家在总结我党近百年、我国近70年、改革开放近40年来历史经验时参考。
感谢胡德平同志提供的材料。在编辑过程中,我们完全尊重原件,包括标点符号,均未作任何改动,特此说明。
2018年2月
本篇仅供研究院内部研究使用,不得外传。
胡耀邦同志在1969年给毛泽东同志的亲笔信节录
(七)是地尽其利还是保护资源
我认为,除国家可能和必须经营的大型的、大宗的、关系到整个国计民生的轻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事业之外,原则上公社可以通过上级规划,相互协商,联合起来,地尽其利地有机会地兴办一切可能兴办的工业。
决定性的条件,首先是能够地尽其利。
因而,凡属于是中、小型的地下资源和地上资源,甚至国家一定时期不能经营的大型资源,都可以放手让当地及附近的人民公社联合起来开采,开发和加工。
这里,就碰到一个所谓保护国家的资源问题。
这是资产阶级发明的一条法律。它是用来为资产阶级垄断国家资源、剥削人民服务的。
在我们的制度下,如果只是用来反对人民的敌人毁坏这项公共财产,那是对的。如果是用来限制已经组织起来了的人民群众尽可能迅速加以利用,那就是不认真替人民打算,谋利益的资产阶级的老爷态度。
曾经听到某些同志常常说,他担心国家某种资源会枯竭,因而要严加保护。仔细想来,这是一种最大的保守思想。
如果这个道理可以成立,那我们的古代祖先就是最会保护国家资源的天使了。可是他们实在太愚昧,对大自然的丰富赐予,竟无能为力,只能让它睡大觉,而让自己太寒酸。那些忧虑我们后代子孙因自然资源枯竭而无法生活的人,也许只要到我们的孙子辈,就会因科学一日千里地发达,能够用更好更优的方法代替那些还远远没有枯竭的资源。那时,他们会讥笑我们的这些人眼力实在太小太近,甚至要埋怨我们的这些人留给他们的不是什么财富而是包袱。
(八)全民所有和谁共谁的产
把许多国家资源交给公社联合起来开采、开发,不是破坏了全民所有制吗?
其实,主席对这个问题早已作了回答。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我们一个国家的全民,等于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合起来的全民。
大全民是由许多小全民构成的,没有小全民就没有大全民。
离开许多组织起来了的共同劳动、共同富裕的小全民所有,就谈不上有什么大全民所有。
害怕破除那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全民所有,反而落得个全民皆无,或者全民皆困;丢掉那个把人们头脑缚得死死的空空洞洞的全民所有,倒反能够实实在在地比较迅速地使全民皆有,全民皆富。
斯大林是人类历史上有数的勇敢的思想家,但在这个问题上却放不开。他曾经不许集体农庄拥有自己的大型的农业机械,更不许办工业,结果使苏联整个农村长期富强不起来。
主席破除了这个形而上学的清规戒律。十年前主席就非常深刻非常生动地指出:不是社共队的产,而是队共社的产。伸引起来说,不是国家共公社、地区的产,而是公社、地区共国家的产。
我愈想愈认为,这是思想上一个极大的解放。它使许多有心人真正能够脚踏实地朝着那个实实在在的全民所有的理想境界,阔步走去。
编者按:
本期《关注信息》所刊登的是胡耀邦同志在1969年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前夕给毛泽东同志写的一封信,我们节录了其中有关农业问题的内容。
信中,耀邦同志将毛泽东同志曾经提出过的“不是社共队的产,而是队共社的产”引申到“不是国家共公社、地区的产,而是公社、地区共国家的产”;并认为这种观点是“实实在在的全民所有的理想境界”,在当时那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谓是“思想上一个极大的解放”;反映出耀邦同志坚持真理、勇于探索的高尚品德。
关于“谁共谁的产”的问题,我们已经编发了三期《关注信息》,今后还会陆续编发有关材料,供大家在总结我党近百年、我国近70年、改革开放近40年来历史经验时参考。
感谢胡德平同志提供的材料。在编辑过程中,我们完全尊重原件,包括标点符号,均未作任何改动,特此说明。
2018年2月
本篇仅供研究院内部研究使用,不得外传。
胡耀邦同志在1969年给毛泽东同志的亲笔信节录
(七)是地尽其利还是保护资源
我认为,除国家可能和必须经营的大型的、大宗的、关系到整个国计民生的轻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事业之外,原则上公社可以通过上级规划,相互协商,联合起来,地尽其利地有机会地兴办一切可能兴办的工业。
决定性的条件,首先是能够地尽其利。
因而,凡属于是中、小型的地下资源和地上资源,甚至国家一定时期不能经营的大型资源,都可以放手让当地及附近的人民公社联合起来开采,开发和加工。
这里,就碰到一个所谓保护国家的资源问题。
这是资产阶级发明的一条法律。它是用来为资产阶级垄断国家资源、剥削人民服务的。
在我们的制度下,如果只是用来反对人民的敌人毁坏这项公共财产,那是对的。如果是用来限制已经组织起来了的人民群众尽可能迅速加以利用,那就是不认真替人民打算,谋利益的资产阶级的老爷态度。
曾经听到某些同志常常说,他担心国家某种资源会枯竭,因而要严加保护。仔细想来,这是一种最大的保守思想。
如果这个道理可以成立,那我们的古代祖先就是最会保护国家资源的天使了。可是他们实在太愚昧,对大自然的丰富赐予,竟无能为力,只能让它睡大觉,而让自己太寒酸。那些忧虑我们后代子孙因自然资源枯竭而无法生活的人,也许只要到我们的孙子辈,就会因科学一日千里地发达,能够用更好更优的方法代替那些还远远没有枯竭的资源。那时,他们会讥笑我们的这些人眼力实在太小太近,甚至要埋怨我们的这些人留给他们的不是什么财富而是包袱。
(八)全民所有和谁共谁的产
把许多国家资源交给公社联合起来开采、开发,不是破坏了全民所有制吗?
其实,主席对这个问题早已作了回答。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我们一个国家的全民,等于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合起来的全民。
大全民是由许多小全民构成的,没有小全民就没有大全民。
离开许多组织起来了的共同劳动、共同富裕的小全民所有,就谈不上有什么大全民所有。
害怕破除那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全民所有,反而落得个全民皆无,或者全民皆困;丢掉那个把人们头脑缚得死死的空空洞洞的全民所有,倒反能够实实在在地比较迅速地使全民皆有,全民皆富。
斯大林是人类历史上有数的勇敢的思想家,但在这个问题上却放不开。他曾经不许集体农庄拥有自己的大型的农业机械,更不许办工业,结果使苏联整个农村长期富强不起来。
主席破除了这个形而上学的清规戒律。十年前主席就非常深刻非常生动地指出:不是社共队的产,而是队共社的产。伸引起来说,不是国家共公社、地区的产,而是公社、地区共国家的产。
我愈想愈认为,这是思想上一个极大的解放。它使许多有心人真正能够脚踏实地朝着那个实实在在的全民所有的理想境界,阔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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