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规划及相关政策对企业定位的 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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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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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峰
王   沅 
王东明
任克雷
邓   运
衣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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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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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生
张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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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英
徐冠华
胡存智
徐庆华
周禹鹏
周和平
黄奇帆
曹保榆
梁维娜
葛东升
廖晓淇
浏览:5590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9-29 分类:研究成果财经报告文章

联办财经研究院

对于我国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渐加深的。这一点,从我国历次科技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可以看出。

迄今为止,我国相关部委累计发布实施了10项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施行了诸多具体政策。规划与政策的重点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调整变化,企业在科技发展中的地位也逐渐提高。为更好地反映企业地位的变化,以下内容依规划的重点划分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重点在于科学研究

1956年的《十二年科技规划》是为了实现“迅速壮大我国的科学技术力量,力求某些重要的和急需的部门在十二年内接近或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使我国建设中许多复杂的科学和技术问题能够逐步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加以解决,做到更好更快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任务,以“重点发展,迎头赶上”为指导方针,并强调要在挑选出重点科技任务之后,集中必要力量,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积累科学理论储备。

总结:此时的规划将实现科学技术追赶的重点放在科学研究上,科技工作的重点都是围绕着科学研究展开,对科学研究工作的体制、科学研究机构的设置、科学技术干部的使用和培养进行了部署。

第二阶段:重点逐步向应用环节转移

1963年12月的《1963-1972年十年科学技术规划》是在《十二年科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并参照世界科学技术进展的情况,加以发展而制订的。规划以“自力更生,迎头赶上”为指导方针,指出要“形成自己的配套的科学技术队伍”,并“加强从科学研究、中间试验到生产应用的各个环节,使研究工作不但能及时出成果,而且能够迅速推广应用”。

1978年10月的《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指出要大力组织和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抓好从科研到生产的中间环节”。

总结: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此阶段中的规划科技工作的重点从科学研究逐渐转移至科技发展链条的中后端,即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环节,并把生产和应用各个环节作为科技工作需要考虑的内容。

第三阶段:强调科技与经济相结合

1982年批准编制的《十五年(1986-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要贯彻"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强调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迅速广泛地应用于生产。

1988年9月,邓小平同志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现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

总结: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经济体制在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作用逐步被重视。此阶段的规划重点是在"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基本方针的指导下将科技与经济相结合,解决科技与经济长期脱节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

从对企业的定位来看,前三阶段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体现了从重视科学研究到强调现实生产力的演变过程,并未提及企业,也并未对企业定位有明确表述。

第四阶段:企业地位逐步提升为技术创新主体,同时提出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

1992年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提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要逐步使行业和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同年,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组织制定的《1991-2000年科学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指出“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部。企业的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是企业进步的源泉”。

1998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科技发展规划)》指出要“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重点攻克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大力开展战略高技术研究和原创性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力争在有相对优势或战略必争的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的跨越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体系、技术开发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高校、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机构相互连动的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

总结:此阶段的规划在作为一个目标首次提出要形成一个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时,明确企业为其主体,可见此阶段的规划对企业的目标定位为整个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的主体,而在此阶段的科技发展工作中将企业定位为技术创新主体。

第五阶段:结合科技发展实际,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

2006年1月的《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提出要“以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加快形成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中介服务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国家创新体系”。同时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的保障措施中提出“加强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并且在“突出企业主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部分,提出“以建设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坚持‘明确定位,优化结构,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采取若干重大措施,激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发展思路。

2006年2月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并指出“现阶段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有五大重点:一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二是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三是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四是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五是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2011年发布实施的《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也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现阶段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五大重点为实施依据。

2012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针对“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依然薄弱,许多领域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尚未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制约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等问题,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指出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并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环节,强调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2016年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在“建设高效协同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培育充满活力的创新主体”部分,提出“进一步明确各类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突出创新人才的核心驱动作用,增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发挥高等学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鼓励和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等发展,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系统提升创新主体能力”。并且在“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网络”部分,提出要“加强各类创新主体间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进科教融合发展,深化军民融合创新,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多主体协同互动与大众创新创业有机结合的开放高效创新网络”。此外,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一章中,指出要“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见附件2)。

总结:此阶段中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是对上一阶段中提及的目标——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的具体化。同时也是对上一阶段中的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的展开,在结合当前阶段的发展重点后,将其完善细化为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五个创新体系类别,并对各类创新主体的重点工作进行详细规划。同时也明确提出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突破口,即技术创新体系是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首先需要重点建设的部分。

综上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科技发展规划对企业定位的主要基调为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并且在科技创新体系中企业是“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之一。


我国科技规划及相关政策对企业定位的 演变历程

浏览:5592 作者: 时间:2020-09-29 分类:研究成果财经报告文章
对于我国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渐加深的。这一点,从我国历次科技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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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渐加深的。这一点,从我国历次科技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可以看出。

迄今为止,我国相关部委累计发布实施了10项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施行了诸多具体政策。规划与政策的重点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调整变化,企业在科技发展中的地位也逐渐提高。为更好地反映企业地位的变化,以下内容依规划的重点划分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重点在于科学研究

1956年的《十二年科技规划》是为了实现“迅速壮大我国的科学技术力量,力求某些重要的和急需的部门在十二年内接近或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使我国建设中许多复杂的科学和技术问题能够逐步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加以解决,做到更好更快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任务,以“重点发展,迎头赶上”为指导方针,并强调要在挑选出重点科技任务之后,集中必要力量,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积累科学理论储备。

总结:此时的规划将实现科学技术追赶的重点放在科学研究上,科技工作的重点都是围绕着科学研究展开,对科学研究工作的体制、科学研究机构的设置、科学技术干部的使用和培养进行了部署。

第二阶段:重点逐步向应用环节转移

1963年12月的《1963-1972年十年科学技术规划》是在《十二年科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并参照世界科学技术进展的情况,加以发展而制订的。规划以“自力更生,迎头赶上”为指导方针,指出要“形成自己的配套的科学技术队伍”,并“加强从科学研究、中间试验到生产应用的各个环节,使研究工作不但能及时出成果,而且能够迅速推广应用”。

1978年10月的《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指出要大力组织和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抓好从科研到生产的中间环节”。

总结: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此阶段中的规划科技工作的重点从科学研究逐渐转移至科技发展链条的中后端,即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环节,并把生产和应用各个环节作为科技工作需要考虑的内容。

第三阶段:强调科技与经济相结合

1982年批准编制的《十五年(1986-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要贯彻"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强调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迅速广泛地应用于生产。

1988年9月,邓小平同志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现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

总结: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经济体制在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作用逐步被重视。此阶段的规划重点是在"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基本方针的指导下将科技与经济相结合,解决科技与经济长期脱节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

从对企业的定位来看,前三阶段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体现了从重视科学研究到强调现实生产力的演变过程,并未提及企业,也并未对企业定位有明确表述。

第四阶段:企业地位逐步提升为技术创新主体,同时提出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

1992年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提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要逐步使行业和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同年,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组织制定的《1991-2000年科学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指出“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部。企业的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是企业进步的源泉”。

1998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科技发展规划)》指出要“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重点攻克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大力开展战略高技术研究和原创性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力争在有相对优势或战略必争的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的跨越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体系、技术开发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高校、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机构相互连动的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

总结:此阶段的规划在作为一个目标首次提出要形成一个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时,明确企业为其主体,可见此阶段的规划对企业的目标定位为整个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的主体,而在此阶段的科技发展工作中将企业定位为技术创新主体。

第五阶段:结合科技发展实际,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

2006年1月的《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提出要“以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加快形成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中介服务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国家创新体系”。同时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的保障措施中提出“加强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并且在“突出企业主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部分,提出“以建设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坚持‘明确定位,优化结构,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采取若干重大措施,激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发展思路。

2006年2月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并指出“现阶段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有五大重点:一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二是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三是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四是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五是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2011年发布实施的《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也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现阶段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五大重点为实施依据。

2012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针对“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依然薄弱,许多领域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尚未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制约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等问题,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指出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并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环节,强调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2016年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在“建设高效协同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培育充满活力的创新主体”部分,提出“进一步明确各类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突出创新人才的核心驱动作用,增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发挥高等学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鼓励和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等发展,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系统提升创新主体能力”。并且在“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网络”部分,提出要“加强各类创新主体间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进科教融合发展,深化军民融合创新,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多主体协同互动与大众创新创业有机结合的开放高效创新网络”。此外,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一章中,指出要“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见附件2)。

总结:此阶段中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是对上一阶段中提及的目标——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的具体化。同时也是对上一阶段中的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的展开,在结合当前阶段的发展重点后,将其完善细化为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五个创新体系类别,并对各类创新主体的重点工作进行详细规划。同时也明确提出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突破口,即技术创新体系是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首先需要重点建设的部分。

综上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科技发展规划对企业定位的主要基调为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并且在科技创新体系中企业是“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