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抗日根据地抗币与法币、伪币之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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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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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晓淇
浏览:6633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9-29 分类:研究成果财经报告文章

华中抗日根据地(以下简称“根据地”)的货币金融斗争,主要围绕华中抗日根据地货币(以下简称“抗币”)与伪币和法币的关系进行,有些类似汇率战,目的都是为了避免输入通胀和财富外流,但游戏规则相对简单,因为伪币和法币的兑换是受极大限制的,不像现在,有真实合同背景的外汇收入都可以自由结汇,汇率政策就更复杂微妙些。

根据地政府结合当时的货币斗争形势,通过禁止敌对货币,限制法币,实行“独占发行”。通过经济发行、信用发行,以实物(物资)为主充当准备金,保持币值稳定。通过“分散发行”、“定点发行、定点流通”实现流通和管理,确立本位币地位。通过财政上的“量入为出”与抗币发行的“量入为出”相结合,避免赤字,进一步确立本位币地位。通过收购农产品和发放生产贷款发行抗币,防止谷贱伤农、发展生产,充实准备金,带动经济发展,巩固抗币本位币地位。通过监测物价涨跌,进行实物的收购与投放,调节“抗币”流通币量,保持物价稳定。最终取得了根据地的抗币与法币、伪币斗争的胜利。

一、根据地货币发行的总原则:禁止日伪币等敌对币,限制法币

发行“抗币”是控制根据地经济主动权的需要。根据地创建初期,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十分混乱,国民政府银行发行的法币,各地银行、商号、钱庄发行流通的流通券,汪伪政府发行的伪中央储备银行的“中储券”等众多的票券纷纷进入根据地争夺市场,抢占物资,破坏根据地经济和金融秩序,阻碍了根据地生产的发展,给民众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民众利益存在着潜在的贬值风险。对此,华中抗日根据地各政府在根据地银行建立之后,决定独立自主地建立根据地自己的货币制度,发行自己的货币,保证对根据地经济的控制,保证根据地政府和军队的正常运转。

采取“独占发行”的原则,增强货币的实力,扩大货币的影响。独占发行原则主要内容是:以根据地自己发行的货币作为根据地本位币占领和统一货币市场。在根据地内禁止日伪币和其它敌对外来币的流通,对法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利用、限制和排斥。黄金、白银和银元允许人民藏有或兑换成根据地币,但不准私相买卖和流通,严防敌伪通过控制金银进行干扰和破坏,以维护根据地的金融秩序和根据地的币值稳定。“独占发行”原则的实行,有利于根据地货币本位币地位的确立和对敌金融斗争,保护了根据地经济的独立自主,使根据地经济不受敌区经济波动的影响,使日伪难以用他们的货币来掠夺根据地人民的财富。

采取“分散发行”、“定点发行、定点流通”方式,以利扩大发行、安全管理。当时敌后抗日根据地处在敌人分割封锁的战争环境下,不可能做到统一发行。各战略区都实行“保障供给,自力更生”的方针,也不要求实行货币信用体系的统一。

分散发行,是指同一根据地货币在内部各行署区各自发行,不同区域之间互不流通。这种分散的货币体系有利于对敌斗争。例如,当一个战略区暂时被占时,就不能用在这个地区所夺取的货币到其它地区套取物资。在华中抗日根据地,各战区分别流通自己的货币。如:淮南抗日根据地流通淮南币,淮北抗日根据地流通淮北币,皖江根据地流通大江币,鄂豫边区流通鄂豫边区建设银行币等。

定点发行、定点流通。通过不同的印记加以区别流通范围。一方面可以拓展抗币的流通市场,另一方面又由于其流通量小,如果发行过程中出现波折,也可以及时收回,不影响其它地区货币的正常流通。

实行“量入为出”的原则,避免赤字,保证币值稳定,提高信用度。“量入为出”的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财政拨款坚持以发展生产、获取税收为主。通过建立预决算制度、健全金库制度、建立审计制度,确立财政四大系统来防止财政过度开支;二是银行在货币发行的过程中按照所掌握的物资数量来确定根据地货币的发行量。不以滥发钞票为手段。“量入为出”原则的实施,避免了过度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有利于金融局面稳定,有利于确立根据地货币在群众中的信用度,有利于根据地货币本位币地位的确立,保证了抗币的币值比日伪币和法币币值更稳定。

二、根据地货币带动经济的具体策略:收购农产品、发放贷款

根据地货币发行的途径主要有三种:收购农产品,发放贷款,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在根据地政权建立初期,财政体系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根据地发行货币的一种做法,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银行在发行货币时财政支出的比例较大。当根据地财政体系初具规模时,根据地货币的发行转向支持工农业生产发展上,收购农产品和发放贷款就是发行货币的途径中较为典型的做法。

收购农产品,储备物资准备金,保护农民利益,巩固扩大抗币市场。粮、棉等农产品关系到根据地军民的吃饭穿衣问题,是敌我双方争夺的重要战略物资。收购农产品是根据地根据市场需要,在新谷、新棉上市后,为保护农民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在鄂豫边区,由于日伪一方面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另一方面大肆烧杀抢掠,宰杀耕牛,破坏根据地生产力,企图使边区军民在物资枯竭的情况下自行灭亡。同时,利用他们手中控制的工业品,有意扩大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为了挫败敌伪的经济绞杀,防止谷贱伤农,同时也满足农产品对货币的需求,增强地区的抗战实力,边区政府从十分紧张的经费开支中,尽量播出款项,收购粮食、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和其它物资供战争和市场之需。收购农产品一方面有利于根据地货币的发行和本币市场的扩大和巩固;另一方面打破了日伪的收购物资企图;同时收购的大量物资还为根据地形成了充足的准备金。

发放贷款,发展生产,驱逐不良币、占领市场。发放贷款是根据地银行发行货币占领市场的又一措施,主要用于发展生产。由于当时根据地的经济以农业、手工业为主,所以银行贷款的方向很明确,分为农业贷款和副业贷款,如果发放的贷款不用于生产指定项目,查出后马上收回。发放贷款的对象主要以民兵和有生产力的抗属、有组织的群众为对象,地区比较集中。发放贷款,一方面解决了民众困难,支持了生产的发展,打击了高利贷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根据地货币占领市场,驱逐不良货币,建立自己本位货币的地位。

财政拨款,进一步扩大流通范围。财政拨款是根据地政府建立初期,金融财经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一种应急的做法,后来慢慢地被发展生产和税收取代。财政拨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根据地内党政军人员的生活所需费用;政府机关、行政事业费用;根据地内政府所办的医疗卫生、宣传、教育机构的费用等。财政拨款一律用根据地政府发行的货币,这对根据地人民对根据地货币的认可起到一定示范作用,对根据地货币扩大流通范围,占领根据地市场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根据地货币的发行基础——“物资本位制”为主,金银、法币为辅

充足的准备金是货币占领市场的保障。通常情况下,货币的准备金是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当时华中抗日根据地处于敌后农村,战争笼罩、环境险恶,根据地采取了以实物(根据地居民生活必需的物资)为主,黄金、白银、甚至法币在一定程度上为辅助的准备金形式,支持抗币的发行,调节货币发行量。

以实物作为货币的主要准备金,是保持根据地货币币值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抗币的本质是不兑现的纸币。其显著特点是“以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本位货币;本位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有等值关系。”由于纸币的发行可以自由变动,不受政府所拥有的金属数量的限制,这使得货币的供给弹性很大,往往会导致恶性通货膨胀发生。为了防止纸币过量发行,增强人民对纸币的信用,保持币值稳定,根据地以实物也就是物资(根据地内的粮食、棉花、盐、油、纸张、布匹、烟草等产品)的价格作为参照“确定以实物为基础的边币价格”。当时国民党采取“黄金国有”政策,根据地多处于敌后和偏僻山区,金银储备较少,且极易被日伪和国民党政府控制,因此黄金没有市场。在根据地物资比贵金属更显重要。以革命根据地政府所拥有的粮、油、棉等生活必需物资作为发行准备金,既不受金银和外来币的影响和控制,又可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因而得到广泛的信赖和支持。同时,解放区内的群众合作社、公营企业、贸易局、税收机关,都是抗币的有力支持者。利用实物作为根据地货币的准备金,比黄金、白银更符合实际、更方便。抗战胜利后,由抗币发展而来的华中币也采用了实物作为准备金的做法。

贵金属、法币等以非物资形式作为根据地的辅助准备金,调剂市场。除了上述“实物”之外,当时根据地也会根据实际需要,掌握黄金、白银、外汇、法币,与实物一样辅助充当根据地的准备金,以满足调剂市场的需要。一般来说,抗币以法币为基金是在各军区银行建立初期,抗币的力量尚小,可以以法币为依托的情况下实行的。等抗币的力量强大后,根据地政府采用抗币本位,尤其是皖南事变之后,国共关系有所恶化,国民党政府停发抗日根据地军饷,根据地经济遭受到外围的封锁,根据地公开对外贸易停滞,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政府便以大量的实物为根据地货币做准备。抗战胜利后,新四军所在各军区连成一片,形成了统一的市场,为活跃经济巩固根据地货币信用,根据地政府发行统一的华中币,并扩大了华中的准备金,由抗币较为单一的实物准备发展到以实物为主,以黄金、白银、外汇等准备为辅相结合的准备金制度。

通过实物调节流通货币量,保持物价稳定。实物之所以能够替代金银充当货币发行的准备金,是因为实物如同金银那样同样可以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保持物价的稳定。对于主要利用物资作为根据地的准备金,薛暮桥先生在《“北海币”回忆录》一文中分析了北海币一无金银、二无外汇,为什么能够保持物价稳定的原因:币值的客观标准就看物价是否稳定。物价一涨就是币值跌落,物价下跌就是币值上升。抗日民主政府编制物价指数,以此来检验币值涨落,并以此为标准来调节货币发行量,从而来保持物价和币值的稳定。当物价上涨时,政府就抛售物资,物价就回落;当物价下跌时,政府就收购物资,发行货币,物价就回升。由于根据地政府掌握大量的物资,当物价高涨时便有利于手中掌握的物资进行抛售,从而平抑物价。当物价下跌时,根据地政府便大量收购物资,以维持物价,且把收购的物资作为“抗币”的准备金。这样,通过实物来调控物价的涨落,维护根据地货币币值的稳定,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以实物作为准备金来调节货币流通量的做法,薛暮桥先生称之为“物资本位制”。“物资本位制”,是对抗战时期各根据地实行以实物为根据地货币发行准备金的原因说明和理论总结。

 


华中抗日根据地抗币与法币、伪币之斗争

浏览:6635 作者: 时间:2020-09-29 分类:研究成果财经报告文章
​华中抗日根据地(以下简称“根据地”)的货币金融斗争,主要围绕华中抗日根据地货币(以下简称“抗币”)与伪币和法币的关系进行,有些类似汇率战,目的都是为了避免输入通胀和财富外流,但游戏规则相对简单,因为伪币和法币的兑换是受极大限制的,不像现在,有真实合同背景的外汇收入都可以自由结汇,汇率政策就更复杂微妙些。

华中抗日根据地(以下简称“根据地”)的货币金融斗争,主要围绕华中抗日根据地货币(以下简称“抗币”)与伪币和法币的关系进行,有些类似汇率战,目的都是为了避免输入通胀和财富外流,但游戏规则相对简单,因为伪币和法币的兑换是受极大限制的,不像现在,有真实合同背景的外汇收入都可以自由结汇,汇率政策就更复杂微妙些。

根据地政府结合当时的货币斗争形势,通过禁止敌对货币,限制法币,实行“独占发行”。通过经济发行、信用发行,以实物(物资)为主充当准备金,保持币值稳定。通过“分散发行”、“定点发行、定点流通”实现流通和管理,确立本位币地位。通过财政上的“量入为出”与抗币发行的“量入为出”相结合,避免赤字,进一步确立本位币地位。通过收购农产品和发放生产贷款发行抗币,防止谷贱伤农、发展生产,充实准备金,带动经济发展,巩固抗币本位币地位。通过监测物价涨跌,进行实物的收购与投放,调节“抗币”流通币量,保持物价稳定。最终取得了根据地的抗币与法币、伪币斗争的胜利。

一、根据地货币发行的总原则:禁止日伪币等敌对币,限制法币

发行“抗币”是控制根据地经济主动权的需要。根据地创建初期,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十分混乱,国民政府银行发行的法币,各地银行、商号、钱庄发行流通的流通券,汪伪政府发行的伪中央储备银行的“中储券”等众多的票券纷纷进入根据地争夺市场,抢占物资,破坏根据地经济和金融秩序,阻碍了根据地生产的发展,给民众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民众利益存在着潜在的贬值风险。对此,华中抗日根据地各政府在根据地银行建立之后,决定独立自主地建立根据地自己的货币制度,发行自己的货币,保证对根据地经济的控制,保证根据地政府和军队的正常运转。

采取“独占发行”的原则,增强货币的实力,扩大货币的影响。独占发行原则主要内容是:以根据地自己发行的货币作为根据地本位币占领和统一货币市场。在根据地内禁止日伪币和其它敌对外来币的流通,对法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利用、限制和排斥。黄金、白银和银元允许人民藏有或兑换成根据地币,但不准私相买卖和流通,严防敌伪通过控制金银进行干扰和破坏,以维护根据地的金融秩序和根据地的币值稳定。“独占发行”原则的实行,有利于根据地货币本位币地位的确立和对敌金融斗争,保护了根据地经济的独立自主,使根据地经济不受敌区经济波动的影响,使日伪难以用他们的货币来掠夺根据地人民的财富。

采取“分散发行”、“定点发行、定点流通”方式,以利扩大发行、安全管理。当时敌后抗日根据地处在敌人分割封锁的战争环境下,不可能做到统一发行。各战略区都实行“保障供给,自力更生”的方针,也不要求实行货币信用体系的统一。

分散发行,是指同一根据地货币在内部各行署区各自发行,不同区域之间互不流通。这种分散的货币体系有利于对敌斗争。例如,当一个战略区暂时被占时,就不能用在这个地区所夺取的货币到其它地区套取物资。在华中抗日根据地,各战区分别流通自己的货币。如:淮南抗日根据地流通淮南币,淮北抗日根据地流通淮北币,皖江根据地流通大江币,鄂豫边区流通鄂豫边区建设银行币等。

定点发行、定点流通。通过不同的印记加以区别流通范围。一方面可以拓展抗币的流通市场,另一方面又由于其流通量小,如果发行过程中出现波折,也可以及时收回,不影响其它地区货币的正常流通。

实行“量入为出”的原则,避免赤字,保证币值稳定,提高信用度。“量入为出”的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财政拨款坚持以发展生产、获取税收为主。通过建立预决算制度、健全金库制度、建立审计制度,确立财政四大系统来防止财政过度开支;二是银行在货币发行的过程中按照所掌握的物资数量来确定根据地货币的发行量。不以滥发钞票为手段。“量入为出”原则的实施,避免了过度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有利于金融局面稳定,有利于确立根据地货币在群众中的信用度,有利于根据地货币本位币地位的确立,保证了抗币的币值比日伪币和法币币值更稳定。

二、根据地货币带动经济的具体策略:收购农产品、发放贷款

根据地货币发行的途径主要有三种:收购农产品,发放贷款,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在根据地政权建立初期,财政体系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根据地发行货币的一种做法,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银行在发行货币时财政支出的比例较大。当根据地财政体系初具规模时,根据地货币的发行转向支持工农业生产发展上,收购农产品和发放贷款就是发行货币的途径中较为典型的做法。

收购农产品,储备物资准备金,保护农民利益,巩固扩大抗币市场。粮、棉等农产品关系到根据地军民的吃饭穿衣问题,是敌我双方争夺的重要战略物资。收购农产品是根据地根据市场需要,在新谷、新棉上市后,为保护农民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在鄂豫边区,由于日伪一方面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另一方面大肆烧杀抢掠,宰杀耕牛,破坏根据地生产力,企图使边区军民在物资枯竭的情况下自行灭亡。同时,利用他们手中控制的工业品,有意扩大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为了挫败敌伪的经济绞杀,防止谷贱伤农,同时也满足农产品对货币的需求,增强地区的抗战实力,边区政府从十分紧张的经费开支中,尽量播出款项,收购粮食、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和其它物资供战争和市场之需。收购农产品一方面有利于根据地货币的发行和本币市场的扩大和巩固;另一方面打破了日伪的收购物资企图;同时收购的大量物资还为根据地形成了充足的准备金。

发放贷款,发展生产,驱逐不良币、占领市场。发放贷款是根据地银行发行货币占领市场的又一措施,主要用于发展生产。由于当时根据地的经济以农业、手工业为主,所以银行贷款的方向很明确,分为农业贷款和副业贷款,如果发放的贷款不用于生产指定项目,查出后马上收回。发放贷款的对象主要以民兵和有生产力的抗属、有组织的群众为对象,地区比较集中。发放贷款,一方面解决了民众困难,支持了生产的发展,打击了高利贷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根据地货币占领市场,驱逐不良货币,建立自己本位货币的地位。

财政拨款,进一步扩大流通范围。财政拨款是根据地政府建立初期,金融财经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一种应急的做法,后来慢慢地被发展生产和税收取代。财政拨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根据地内党政军人员的生活所需费用;政府机关、行政事业费用;根据地内政府所办的医疗卫生、宣传、教育机构的费用等。财政拨款一律用根据地政府发行的货币,这对根据地人民对根据地货币的认可起到一定示范作用,对根据地货币扩大流通范围,占领根据地市场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根据地货币的发行基础——“物资本位制”为主,金银、法币为辅

充足的准备金是货币占领市场的保障。通常情况下,货币的准备金是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当时华中抗日根据地处于敌后农村,战争笼罩、环境险恶,根据地采取了以实物(根据地居民生活必需的物资)为主,黄金、白银、甚至法币在一定程度上为辅助的准备金形式,支持抗币的发行,调节货币发行量。

以实物作为货币的主要准备金,是保持根据地货币币值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抗币的本质是不兑现的纸币。其显著特点是“以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本位货币;本位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有等值关系。”由于纸币的发行可以自由变动,不受政府所拥有的金属数量的限制,这使得货币的供给弹性很大,往往会导致恶性通货膨胀发生。为了防止纸币过量发行,增强人民对纸币的信用,保持币值稳定,根据地以实物也就是物资(根据地内的粮食、棉花、盐、油、纸张、布匹、烟草等产品)的价格作为参照“确定以实物为基础的边币价格”。当时国民党采取“黄金国有”政策,根据地多处于敌后和偏僻山区,金银储备较少,且极易被日伪和国民党政府控制,因此黄金没有市场。在根据地物资比贵金属更显重要。以革命根据地政府所拥有的粮、油、棉等生活必需物资作为发行准备金,既不受金银和外来币的影响和控制,又可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因而得到广泛的信赖和支持。同时,解放区内的群众合作社、公营企业、贸易局、税收机关,都是抗币的有力支持者。利用实物作为根据地货币的准备金,比黄金、白银更符合实际、更方便。抗战胜利后,由抗币发展而来的华中币也采用了实物作为准备金的做法。

贵金属、法币等以非物资形式作为根据地的辅助准备金,调剂市场。除了上述“实物”之外,当时根据地也会根据实际需要,掌握黄金、白银、外汇、法币,与实物一样辅助充当根据地的准备金,以满足调剂市场的需要。一般来说,抗币以法币为基金是在各军区银行建立初期,抗币的力量尚小,可以以法币为依托的情况下实行的。等抗币的力量强大后,根据地政府采用抗币本位,尤其是皖南事变之后,国共关系有所恶化,国民党政府停发抗日根据地军饷,根据地经济遭受到外围的封锁,根据地公开对外贸易停滞,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政府便以大量的实物为根据地货币做准备。抗战胜利后,新四军所在各军区连成一片,形成了统一的市场,为活跃经济巩固根据地货币信用,根据地政府发行统一的华中币,并扩大了华中的准备金,由抗币较为单一的实物准备发展到以实物为主,以黄金、白银、外汇等准备为辅相结合的准备金制度。

通过实物调节流通货币量,保持物价稳定。实物之所以能够替代金银充当货币发行的准备金,是因为实物如同金银那样同样可以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保持物价的稳定。对于主要利用物资作为根据地的准备金,薛暮桥先生在《“北海币”回忆录》一文中分析了北海币一无金银、二无外汇,为什么能够保持物价稳定的原因:币值的客观标准就看物价是否稳定。物价一涨就是币值跌落,物价下跌就是币值上升。抗日民主政府编制物价指数,以此来检验币值涨落,并以此为标准来调节货币发行量,从而来保持物价和币值的稳定。当物价上涨时,政府就抛售物资,物价就回落;当物价下跌时,政府就收购物资,发行货币,物价就回升。由于根据地政府掌握大量的物资,当物价高涨时便有利于手中掌握的物资进行抛售,从而平抑物价。当物价下跌时,根据地政府便大量收购物资,以维持物价,且把收购的物资作为“抗币”的准备金。这样,通过实物来调控物价的涨落,维护根据地货币币值的稳定,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以实物作为准备金来调节货币流通量的做法,薛暮桥先生称之为“物资本位制”。“物资本位制”,是对抗战时期各根据地实行以实物为根据地货币发行准备金的原因说明和理论总结。